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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516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2-28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5-02-28 |
潞不动产公〔2025〕6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证书(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邓*军 |
潞房预抵押登记2012字第00111 |
长治市潞城区南华街南侧尚品雅都1-2-601 |
83.93 |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