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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5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3-22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4-03-22

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潞不动产公〔20247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证明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

潞房预抵押登记2015字第00588号

潞城市中华大街水岸春城小区14号楼1单元2层1403号房

88.95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