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4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注销公告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4-03-18 |
潞不动产公〔2024〕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2的规定,依职权注销下列权利。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备注 |
长治市潞城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晋(2022)潞城市不动产权第0004460号 |
长治市潞城区中华大街潞城大酒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6291.8/11455.49 |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