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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2-23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4-02-23 |
潞不动产公〔2024〕4号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王*平 |
王*平 |
房屋 |
潞城市人民街北侧中港浅水湾小区4号商住楼2单元6层603号房 |
47.7 |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355-6955655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