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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177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9-14 |
发文机关:长治市潞城区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非金属研发中心项目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矿潞城石膏实验基地扩建非金属研发中心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0-09-14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中矿潞城石膏实验基地扩建非金属研发中心项目选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拟选址方案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选址方案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矿潞城石膏实验基地扩建非金属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中矿潞城石膏实验基地
建设地址:潞城区潞华办事处山底村
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实验室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新型材料实验室、综合实验室、机械装备实验室、中心试验室、试验材料库房、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等。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规模为15502平方米,合约23.25亩。
供水条件:项目用水接潞城区给水管网,水量充足,可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供电条件:项目选址于潞华办事处山底村东南侧,主电源由中心城区供电电网接入。
供热条件:本项目为科研基地项目,建议办公用热近期采用空凋供热,远期通过区域供热管网获得。
投资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3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选址方案
选址于潞城市东北,潞华办事处山底村界内,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山底村属潞城市潞华办事处,紧邻309国道,东依朝东山,西与长治市优种猪厂搭界,距市区1.2公里。山底村水网改造已全部完成,周边交通条件良好,北侧的现状长治绕城高速路现状通行条件较好。
三、城乡规划要求
考虑项目选址于潞城区潞华办事处山底村东南,紧邻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边界,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选址研究的中矿潞城石膏实验基地扩建非金属研发中心项目用地应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的教育科研用地中的科研用地,类别代码为A35,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建议项目选址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图。
联系人:李林海 常慧军
咨询电话:0355-6768811
意见反馈邮箱:lcqzrzyjghk@163.com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西华路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