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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6-0000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8-14 | |
| 发文机关:潞城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6-08-14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5)11号)文件的安排,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5日对我区内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长治市潞城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治市潞城区糖酒副食批发公司三家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经过检查发现三家单位提供的2024年度会计资料基本可以反映本单位2024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方面基本合法,资金使用也基本符合相关财经制度,但也存在记账原始凭证不完整、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我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被检查单位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我区会计管理整体水平,促进我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0日